大学刑法课(二十六)(12/15)
和趁机罪的法条,刑法22条第一项:对于男
以强
、 胁迫、恐吓、 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
者,处三年以
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25条第一项:对于男利用其
神、身体障碍、心智
缺陷或其他相类之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
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咦?刑度一模一样耶,真是太神奇了!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刑
法上规定的强制和趁机
刑度是一模一样的,但大家也可以家查查判决
书,强制和趁机
实际判决的刑罚有一样重吗?老师告诉大家,通常强制
判得比较重,强制
初犯通常判三年半到4年,趁机
却通常只判到3
年以下,还常常有缓刑(注3)的桉例咧。
真的吗?听起来颇诡异,家再查查判决书好了,顺便把趁机界中的霸
─李宗瑞系列味一下。
趁机罪通常发生在夜店或v喝醉酒、或嗑药后的
形。平时如果
你睡到一半有想
侵你,你会马上惊醒,这时候就不再是趁机
而是强制
,所以我们暂且把趁机
局限在特种场所发生。虽然没有法官和检察官愿意
承认,但老师认为他们心中都有先入为的观念,就是:一、出入这类特种场所
的本身就不是什么良家,对名节、贞
的重视程度没有一般
那么高,所以
自己要负责。二、在那种充满危险的地方还自己喝醉,不带几个男的朋友充做保
镳去维护自己的安全,所以被侵的话自己要负责。老师不怪他们有这样沙猪的
想法,但是同学要自己清楚,既然连检察官、法官都这样想,等到被
侵才走
法律途径,不是已经先输一半了吗?当然如果你不重视自己的贞的话,去让
家侵一下,就可以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几十万,比去当援
妹还好赚几十倍以上!
这倒是真的,后来我查过判决书,趁机也好、强制
也好,损害赔偿
都是3万元起跳的,难怪这么 多要设局仙
跳。
反过来,老师也提醒男生,如果真的有需要,上看个片或者花个几千
块发洩一下,总比贪小便宜捡尸体被狮子大开
反咬一
好上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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