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单纯的好色而已】(13-18)(3/43)

也许是饿得久了,嗅觉信号就格外灵敏,她隔老远都能闻到器皿中的食物正散发出诱的香味。

陆臻臻噔噔噔地跑过去,因为没有找到昨天那双拖鞋,所以只能光着脚,在原木地板上踩出一阵啪嗒啪嗒的声响。

沈其烨闻声回过,发现陆臻臻没有穿鞋,退开椅子起身,迈着大步走过来牵住她的手:“怎么不穿鞋?”

陆臻臻挠挠:“没找到,可能昨天脱在一楼了,不过反正天气热,这样还凉快一点!”

沈其烨把她按在餐椅上坐下,又转身去沙发旁边把拖鞋拿了过来,然后在陆臻臻震惊的目光中,单膝跪地抬起她的脚踝,把昨天这双她穿过的绣着莓图案的棉麻拖鞋套在了她的脚丫子上!

“诶?你——呃——谢谢?”

陆臻臻心里发出一阵尖锐鸣!天啦噜!这是什么灰姑娘的待遇?她往前快20年的生涯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这么好看的男单膝跪地为自己穿鞋!

而沈其烨却好像并不认为这种举动有半分的不妥,只说了一句:“小心着凉!”就坐到陆臻臻的对面,把碗筷递了过来。

陆臻臻还处于震惊的思绪中没回过神来,下意识伸手接过餐盘,然后低一看,发现这几个菜虽然都是清淡味的,却也都是自己吃的,虽然她平时经常吃辣,但是清淡风味的菜也很喜欢。

看着眼前这双将汤碗推向到自己面前的手,陆臻臻不禁陷入了思考。

沈其烨的手很好看,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干净,是那种修长有形,骨节匀净,却又不显得气的漂亮,是带着皮贴合的健康,还有不沾阳春水的白皙。

而就是这漂亮修长的手,它的主刚刚单膝跪地给自己穿鞋,现在温柔地又给自己盛汤。

她心中突然冒出一个疑问,沈其烨的手,可以稳稳地捏住手术刀,提笔写下漂亮的字体,甚至优雅矜贵地敲击键盘。

但是,这双手,它会做饭吗?

看着眼前清淡却致可的菜色,陆臻臻发出了疑问:“这些菜,都是你做的?”

沈其烨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又把勺子递过来:“不是我做的,是家里请的家政阿姨做的。你先喝汤,别急着吃菜,昨天你没吃晚饭,又经过了剧烈运动,胃部血会向其他器官回流,饿久了会失去饱腹感,突然进食容易吃撑,先喝点汤垫一垫,这样对肠胃好。”

天啦噜!专业的就是不一样,他好温柔啊,还带科普的!

陆臻臻接过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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