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4/5)

着我的脚给我说的那个歌谣:二拇指长,不疼娘。

我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个朋友,她是我的发小,幼儿园同班,小学同学和大学同学。我们两家从小住在一个大院里,直到小学毕业时她搬了家才不住在一起。我甚至还见过她满月的时候的光腚照----她有一次把那张发黄的老照片翻出来让我看,照片上的她胖乎乎的傻乐着。为了这,我大学的朋友一个月没管她也没理我。

我大学的朋友的父母是外部的。她从小跟着父母在国外生活,走过许多国家。她虽然不是一个天生的美,但是很会捣扯,而且身上常常的是国外来的不知名的透着幽香的香水。在我们一起读书的时候,倒也不断有男生来追她,她却都看不上。那时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定是要又帅又有钱,学习成绩也要好,还要有社才能,最好出身名门,不是贵族也应该是霍英东家族那样的,但是不能秃顶,也不能是哲学系的。因为查尔斯王子是秃顶,他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她最不喜欢哲学系的,这是因为她看过那个德国的疯子哲学家尼采的书,尼采曾经说过:“想到那里去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这一句话就足以让她讨厌所有的哲学家。无奈去掉秃顶的和学哲学的,剩下的追她的男生,帅的没钱,有钱的不帅,也没有一个出身名门的,连个门当户对的也没有。她郁闷的天天感慨我们班里的男生没一个配的上她的。中间遇到在学校学习中文的两个老外帅哥,她想跟他们来个一夜,却因为英文不好,没法儿跟他们沟通,生生让英文系的生给抢了去。她笃信一句外国格言“遇见一个是靠运气,抓住一个是靠手段。”可是她有手段却没有运气,大学两年很快混过去了,她还是没有遇到自己梦中的白马王子。

她本不是我喜欢的那类生,我一直觉得生要美丽和温柔,她倒可以说是我喜欢的那类生的反面。她长的不算美丽,格不但不温柔简直可是说是躁,还一副高傲和自命不凡的样子。而且她的自信心超强,因为她很自恋,所以她觉得别没理由不恋她,觉得所有的男生为了得到她的青睐都会奋不顾身的为她做任何事。其实,即使她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也不会去追她,因为外部是出名的近亲繁殖,部里子弟只跟圈里的□□,跟别顶多也只是玩玩,所以在学校里我见了她都绕着走。不过,我就是跟她撞个面对面,她通常也不会理我,那时她心高气傲,觉得她自己是森林里的白雪公主,我们都是只能围着她转的小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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