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4/10)
论上,张顺众是那个国家的公民,而不是中国公民,法国如果不配合,我们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赵德良说,找到他就好办,我们可以想办法盯住他。你看能不能马上派过去,把他盯紧,他走到哪里,你的
就盯到哪里。法国不配合,别的国家总有配合的吧?何况,只要他在我们的视线之内,让我们有了时间,总有办法证明他是中国的罪犯。说到这里,赵德良转向夏春和,说,春和同志,看来,你身上的担子很重。照现在的形势,我们可能需要在很短时间内,提出张顺众有罪的证据,以便进行引渡。你考虑一下,看是否把工作组再扩大一下,公安方面,提前介
。
夏春和说,是否可以这样,工作组下面,设两个专案组,一个由纪委牵,一个由公安牵
,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赵德良说,我看可以。工作组方面,由春和同志担任组长,泰丰同志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你们去商量,要快,争取下午就能开始工作。
临时常委会后,唐小舟并没有立即离去,而是留下来,帮徐易江清理会议室,同时,他也认为,赵德良一定有话会向自己待。果然,赵德良对他说,走,小舟,过去坐坐。唐小舟跟着赵德良走进办公室,赵德良便问,你认为引渡张顺众的可能
大不大?
唐小舟说,关键在于我们所掌握的证据。现在引渡困难,主要在于法律体系不配套,外国有外国的一套法律体系,我们有我们的一套法律体系。外国的司法体系通常会认为,如果同意我们引渡,犯罪嫌疑有可能被判决在他们的法律体系中根本没有的罪名或者刊罚。比如死刊。某些国家认为,一旦同意引渡,将导致此
被处以极刊。虽然罪行并非发生在他们国家,罪行的认定以及最终的审判,均与他们国家无关,但他们却认为他们的法律未能有效保障一个
的生命权。还有一种
况是引渡聆讯的时候出现的问题,比如有些国家,没有受贿罪,我们如果向该国提供受贿罪的相关证据,他们就会认为,我们提出了一个他们根本不存在的罪名,因此反对引渡。同样的道理,罪犯引渡回国后,中国如果以受贿罪或者财产来历不明罪进行审判,他们就会提出杭议,而且会成为案例,影响下一次引渡。
赵德良说,你懂得这个很好。引渡是否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据。这次工作组下去,一定要在法律方面做扎实,不能有任何绽。必要的话,可以考虑组织一个法律专家小组,对相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加以把握和引导。这件事给省委造成了巨大的被动,预后工作如果做不好,就会更加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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