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当官要有雅量,要阳谋不要阴谋(11/15)

莫名其妙,为什么哭笑不得?因为上面有我们很多党政高官签的字,画的圈圈。一个派出所长管辖的案件,为什么需要我这个省委书记签字画圈?那么,其他类似的案件,是不也需要这么多高级领导签字画圈?全部由我们这些党政部签了字,画了圈,作出批示,还要下面的机构什么?还要公安分局派出所什么?这就是程序混,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我们江南省存在的事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阴风。为什么会一再出现这种坏程序的事?难道不值得我们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我还听说,对黎兆平进行双规,省纪委没有一个知道此事,春和同志在这里,你知道这件案子吗?春和同志?

夏春和摆了摆,说,这件案子,与省纪委无关。后来,我偶然听说了这件事,又传说是省纪委办的,就侧面了解了一下。我可以肯定,省纪委肯定没有立案,更没有委托执行。

赵德良又转向彭清源,问道,清源同志,这件案子,是你们市纪委执行的,你这个市委书记,知道这件事吗?

彭清源说,事前我并不知道。事后听说了,当时我非常震惊,立即找市纪委书记李福同同志核实。据李福同同志说,他得到的消息是,上面办的。但是,他也证实,并没有办的相关手续。

赵德良转向薛有天检察长,有天同志,你这位检察长,签字画押了吗?

薛有天也说,我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一天,舒彦律师到我的办公室来找我,对我说了一些况,我大吃一惊,觉得这个事太特别了。这样的事,我如果不知道,那是一回事,既然有反映到我这里来了,我不能不过问。当时,我分别向几个部门打听了一下,大家都不清楚此事。所以,在第二天省检察院的院务会上,我把这件事提了出来,院务会经过充分讨论认为,舒律师提到的本案立案不合程序甚至根本没有立案一说,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只能存疑。今后若查明立案真的存在问题,检察院应该介调查。至于她提到双规对象可能被刑讯一事,我们的院务会也作出一个决定,同意舒彦以律师身份,参与此案的某些法律事务。

赵德良说,你们负责司法的同志应该比我清楚吧?一个省直单位的部被双规了,可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却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符合法定程序吗?如果不符合,里面会不会存在什么妖风?我还听说,黎兆平被刑讯供,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么,这就是我们江南省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应该讨论的事了。我们的执法队伍怎么了?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为什么敢公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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