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无头公案(下)(3/7)

10万就够了,而且你最好以九星公司的名义投资。”

张宁道:“怎么,向我借钱很难开,还是怕我的名字会给你惹麻烦啊?”

我点点,道:“是怕有麻烦。”

张宁作势要拧我,道:“什么麻烦,你给我说清楚,是不是怕别的不会再来找你了是不是。”

我护着耳朵求饶,道:“好姐姐,快放手,痛啊。”

我怕的是张宁对公司投了资,会引得徐可、李如云她们纷纷效仿,到时候你投5万,她投10万,一个个友都成公司的东了。我和她们之间的关系目前还不为所知,也不为世所容,我对外界可很难解释得清楚的。如果张宁以九星公司的名义投资,徐可她们也就不会太吃醋了。

对林诗怡也是同样的道理,让她以她老爸的公司名义投资,也不会让丁玲难受。我不准备让丁玲投资,听说有规定说,部的配偶及子不得经商,我不想给丁局他们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规定是规定,好象也没认真执行的,报上揭露出来的那些高官,其子经商办公司的多着呢。有这二家公司,也可以说明我公司的实力和背景。

林诗怡现在虽然不在场,但这个主意她一定会很乐意的,她还是姐姐那家平价药店名义上的董事长呢。我打了个电话给她,她听完自然是满答应,还急着要过来和我好好再“商量商量”她还不知道我受伤的事呢,我可不想让她到医院来,丁玲早上一个来见我,也没通知过林诗怡,要是见了面肯定又会有矛盾。我只好说我正和张宁商量公司的事,果然,林诗怡哼了一声就把电话给挂了。

初步定下来之后,张宁就开始准备为公司登记作准备工作了。首先是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我们先拟定为“三叶贸易有限公司”然后是公司章程,注册资本50万,其中我出资20万,占40%份,为公司第一大东。二位姐姐各5万,各占10%份,张宁的九星公司和林诗怡出面的林氏集团各占10万,20%的份。我们将全部以现金形式出资,下星期就把钱打银行账户以便进行验资。不过我和张宁说好了,以后对我们公司经营方面的事她一般就不管了,也让我自己经营管理,论经验她自然要比我强得多,但老是让她扶着走,我不是长不大了吗?

至于公司的办公场地,我准备向林总借一间空余的办公楼作为我们的大本营,场地费自然就免了,传真、复印机也可以借用,甚至连财务员也可以由林总公司的财务部代管呢。这个当然就让林诗怡去说了,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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