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诗人!放开那头巨龙(1-3)(3/50)

了:嗓音不够清亮,齿不够清晰,唱歌跑调,歌词记不住…而他之所以还能吃这碗饭的原因,是他长得够帅。无论以哪个种族的标准,他都属于那种在群中一眼就能被认出来的帅哥。

甚至有些农夫的儿,愿意专门走几十里路,来看他表演的“唱、跳、RP…”

这些孩会挥舞着自制的指示牌,在一旁尖叫,守护她们最好的“方方”

但只靠这些真,在这个世界是吃不饱饭的。

因为真虽然喊得凶,但是不买票。

没有哪个有正经工作的,愿意只为了看一张帅脸,就掏出五枚硬币到酒馆里点歌,五枚硬币都够买一大杯艾尔麦酒的了。

何况他唱得真不好听!

他现在所待的这家飞马酒馆,位于冲萨河西岸一处名为山边镇的小地方。

山边镇虽然常驻不多,但位于科米尔王国通往剑湾的主道上。

一面是山,一面是水,通路狭窄,路过的商旅都愿意在此停留一天再走。

赶上旺季,这里也是声鼎沸的繁华之所。

飞马酒馆不止卖酒,还连带着旅店和饭店的功能。虽然环境简陋,但是老板娘做饭的手艺不错,还有矮自酿的麦酒,和风骚的酒吧小妹,壁炉里总是烧着火,透着一温馨的劲儿。

疲劳的旅住在这里,倒也愿意花点小钱,喝上一杯,再点一首温馨的歌曲,顺带着在酒吧小妹身上摸几把,泄泄火,安慰漂泊的灵魂。

以约翰的水平,在大城市是混不下去的,听说了这个消息,便准备来山边镇赚上一笔。

至于他们听完之后的感受如何,就不是约翰需要考虑的了。

但不知道怎么了,本应繁华的时节,现在却非常冷清。已经三天了,约翰连一单生意都没接上。钱包见底,眼看都要吃不上饭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里的老板娘比较“慷慨”,允许他在这里免费住着。哪怕只是一间暂时没住的大通铺。

不过她的意思也很明显:如果约翰愿意说一句“阿姨,我不想努力了”,那他大概率可以在这里免费住一辈子。

但一来约翰是那种飘忽不定的子,不愿意在一个地方久待,二来老板娘的长相和身材实在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在这方面,约翰和方霆出奇的一致:胸大固然好,但不能腻得慌。

方霆严重怀疑三个自己摞在一块也不够她坐的。

所以他只能一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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