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妻子:同城共栖(上) (13/44)

可能会更直接有效。我们这周末刚好有空,不知道两位时间方不方便?

北行者(林远):面对面聊聊当然更好。我们这周末也有些空闲。

冷欲蛛(斐初夕):地点和具体时间,你们来定就好。我们配合。

小群里的气氛轻松而直接,双方都展现出了积极的意愿和良好的沟通姿态,为接下来可能的“都市共栖”生活,开了一个不错的

林远和斐初夕换了一个眼神,彼此眼中都看到了对这种新模式的期待以及对潜在风险的审慎。他们都明白,虽然新奇刺激,但这种度的感与体纠葛,也需要更加灵活的退出机制。

林远的手指在屏幕上轻点,继续在“双城和鸣”的四小群里输

北行者(林远):@流光@幻影关于时间,我们有个小小的提议。考虑到这是我们双方第一次尝试这种度的共栖模式,为了让大家都有更舒适的适应期和选择权,是否可以先将共栖时间定为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可以充分体验和磨合。

冷欲蛛(斐初夕):@流光@幻影我同意北行者的看法。同时,我们也认为,任何一方在共栖期间,如果感到不适或者认为关系无法按预期发展,都应该有权提出中止。毕竟,愉悦和自愿是这种关系的基础。我们追求的是四个身心的和谐,而非勉强。

流光(陆铭):一个月作为初次体验期,非常合理。随时可以中止的提议,我们也完全赞同。坦白说,这种度的身体与织,未知数很多,灵活调整对大家都好。我们追求的是极致的欢愉与灵感的碰撞,如果中途发现彼此的频率无法共振,强求也无益。

幻影(苏韵):@北行者@冷欲蛛两位考虑得非常周全。将初始期限设定为一个月,并赋予彼此随时终止的权利,这无疑为我们的“共栖”探索提供了一个更为安全和自由的框架。我理解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高质量的陪伴与极致的感官流,它应当是流动的盛宴,而非刻板的契约。如果在这一月中,我们发现彼此的身体节奏与灵魂渴望能够美妙地融,那么后续的延展自然水到渠成。反之,若激与新鲜感褪去后,只剩下勉强的维系,那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消耗。我期待的是,无论何时,我们都能在彼此的身体上找到新的灵感,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原始的宣泄。

北行者(林远):@幻影幻影说得太好了。那么,关于这个初步的框架,我们就达成共识了?

流光(陆铭):完全同意!期待周末的会面,探讨更多细节,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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