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 作者:臻帅超人(2/19)

只有极少数心思敏锐的,比如村长的夫,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具体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此刻,村委会前,蓝建国用他那缺乏抑扬顿挫但音量足够的声音宣布:“为了关心村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丰富他们的生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思想……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特成立‘朝阳村青少年辅导小组’,并任命李尽欢同志,担任小组的辅导员,协助主任刘翠花同志开展工作!”

台下响起一阵不算热烈但充满惊奇的议论声。任命一个半大孩子当“辅导员”?

这又是唱的哪一出?不过联想到村长最近的“异常”,大家似乎又觉得……好像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毕竟尽欢这孩子,平时看着就挺机灵懂事的。

消息像长了翅膀,很快传遍了全村,自然也传回了家。

张红娟和何穗香听到时,都愣住了。

自己儿子(继子)这就当上“官”了?

虽然只是个名听起来有点怪的“辅导员”,但毕竟是村里正式任命的,还跟主任搭上边了。

晚上,尽欢回到家,面对两位母亲疑惑中带着欣喜的追问,他早就准备好了说辞。

无非是村长看他认字多,又热心,想给村里的孩子们做个榜样,带他们读读书、搞搞卫生什么的轻省活计。

至于为什么选他?大概是因为村长最近“觉悟提高了”,想培养年轻吧。

理由编得不算天衣无缝,但配合村长最近的“异常”表现,倒也勉强能糊弄过去。

当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尽欢真正的目的,是借此机会,将之前控村长“吐”出来的那笔赃款——足足五千一百多块钱——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出处。

这笔钱,是蓝建国多年贪墨、敲诈勒索的积累,在1979年的国内农村,无疑是一笔惊天巨款。

这是个什么概念?

当时一个壮劳力在生产队挣工分,一年到分到的现金可能也就几十块到一百多块。

城里普通工月工资大概三四十元。

五千多块钱,足够在村里起好几间气派的砖瓦房,或者买下一羡慕的“铁牛”(拖拉机)还有富余。

这绝对是一笔能让眼红心跳、甚至惹来祸事的巨款。

饭桌上,昏黄的煤油灯映照着三张面孔。尽欢扒拉完最后一饭,放下碗,看似随意地开:“妈妈,小妈,有件事我想跟你们商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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