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正面交锋(4/7)

的时候,是自己给自己标价。比如说,处的第一次,二千元,这是一个社会标价。到了第二次,可能就值一百元了。但有另一种况,郑砚华听说,雍州市有一间酒店,里面的小姐,价格是三千元。时间一长,价格出现变化了,大多数在降价。其中有一个小姐,很多都在等着她降价,岂知她却涨价了,涨到了六千。据说这个价格是雍州第一。就连这个小姐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在这间酒店而是在别的地方,她的价格能定在三百,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再比如行贿受贿这种事,你送多少家都收?才不会。家对自己有一个估价,你送的和他的自我估价接近或者有大大的溢价,他才可能会收。这种易过程,和易过程是相似的。在出售自己的体,贪官在出售自己的贪欲。对于绝大多数来说,越卖越贱,对于大多数贪官来说同样如此。但并非全都如此,像黎兆平这种,他的阳光收越多,自我定价,也就越高。五十万就想买到黎兆平的贪欲?开国际玩笑。

当然,郑砚华约龙晓鹏过来,并不是谈论黎兆平的案子。扯了几句闲话,慢慢将话引到了昨晚的事上。

龙晓鹏向郑砚华解释,这件事完全是误会,因为黎兆平被双规,陆敏成了监控对象,所以,他才会知道郑砚华陪陆敏打球这件事。这原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完全没有必要小题大做。不过,他觉得陆敏比较敏感,担心首长今后仍然和陆敏保持接触,会引起一些闲话,造成对首长不利的影响,所以,他认为有必要提醒一下首长。

对于郑砚华来说,这番解释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他之所以约龙晓鹏出来,一是想知道掌握这个况的是什么,二是想知道他们到底掌握了多少。郑砚华当过市长,也当过市委书记,对于公检法甚至是纪委办案,他是很清楚的。他装着漫不经意地问龙晓鹏,这么说,你们对陆敏上了手段?

如果说上了,那么,龙晓鹏手里,就一定有他们见面的录像或者录音,甚至可能有他们在别墅里做的证据。龙晓鹏连忙解释说,没有没有,只是一般的监控,还没有到上手段那一步。

郑砚华好一会儿没说话,他在心中评估这件事。龙晓鹏说没有上手段,他并不能全信。可毕竟是第一次见面,他也不好追问。社会上流行一个段子,说铁哥们的标准是一起下过乡,一起吃过糠,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其实,这并不仅仅是铁哥们的标准,更是官场同盟的标准。郑砚华和陆敏做的录像如果掌握在龙晓鹏手里,他们之间的关系,便可能有两种不同的走向,一是龙晓鹏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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